行銷人員應該關注哪些數位內容?
也許更好的問題是行銷人員
無論您發布什麼內容,無論是影片、部落格文章、資訊圖表、推文或創意人員可以想像的任何其他資產,都需要檢查其可訪問性。
如果您的內容面向公眾 阿富汗 WhatsApp 負責人 或旨在供公眾消費,則在美國,司法部 (DOJ) 已確定您的內容屬於影響巨大的 ADA -美國殘疾人法案 (ADA) 第三章。無法訪問的網站是許多數 位可訪問性訴訟的原因 (沒有任何放緩的跡象),那麼為什麼要冒這個風險呢?
代表美國殘疾人法案的 8 個符號
公認的數位無障礙指南
您可能想知道 ADA 是否對數字無障礙有通用要求。答案是“有點”,但有一些注意事項。令人沮喪,我們知道!
國際網路標準 - W3 和 WCAG
首先,我們來討論 萬維網聯盟 (W3C) ,這是一個管理網路標準的國際組織 。 Web 標準是關於如何跨平台和裝置為所有使用者提供一致的 Web 體驗的指南。作為其網路標準使命的一部分,W3C 創建了 網路可訪問性計劃 (WAI), 以教育人們確保所有人(無論能力如何)都能獲得可比較的體驗。
W3C 於 1999 年創建了 Web 內容可訪問性指南 ( WCAG ), 作為數位內容創作者的資源 。
這些指南包括可存取數位資產的標準,但有些標準比其他標準更加模糊。與針對殘疾人的建築規範不同,許多數位無障礙指南不會導致二元結果(即無障礙或不可無障礙)。
例如,成功標準 2.4.3(焦點順序)要求“當使用者按順序瀏覽內容時,他們遇到的資訊的順序與內容的含義一致,並且可以透過鍵盤進行操作。”
這是一個完全合乎邏輯的標準,但可能存在多個對使用者遵循有意義的順序。在這種情況下,考慮使用者體驗和可訪問性非常重要。如果您的內容符合 WCAG 2.1 技術 ,並且您已經完成了一些用戶測試以確保 大多數用戶可以接受用戶體驗 ,那麼您將順利託管一個可訪問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