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雇员会非常熟悉该文件。他知道经理的职责包括与客户谈判和起草合同。任何计划或标准的完成都不属于他的责任。
部门经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非正式指示并不是传达给员工的命令。也没有文件确认该员工已阅读过该指示。
在员工实际上未能执行经正式批准和签署的计划的情况下,雇主有权以适当的理由解雇该专家,但其责任包括遵守解雇程序。
根据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第 192 条“纪律处分”解雇雇员是在以下情况下进行的:
员工因不当行为或不作为 科威特电话营销数据库 而产生的责任;
职位描述、雇佣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该计划的要求;
所制定的计划必须是个别的,而不是普遍的;
先前受到的纪律处分(重复违规的证据);
在官方文件(报告、法案、报告等)中对未能履行计划的书面记录。
即使您认为前雇员不会在法庭上质疑解雇,也请务必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以证实被解雇的员工未能履行其工作职责。
如果确实发生争议,请使用以下可证明的反驳论点:
该员工的岗位职责包括完成计划;
员工屡次犯下罪行,无论是以行动还是不作为来表现;
已正式通知专家需要执行计划的行动;
被解雇的员工已受到多次纪律处分;
最终,由于该员工的失误,销售计划未能实现。
用收集到的证据支持你的说法。这些可能包括人事文件、与员工的业务通信、违规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记录、其他员工的证人陈述等。
下载有用的文档:
清单:如何在与客户谈判中实现你的目标
请记住,被解雇的员工也不会保持沉默。在法庭上,他的任务将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使用以下表达方式:
我的行为绝对合法;
对该计划不熟悉,或者虽然熟悉,但不及时;
销售计划没有达成不是我的错,这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
我们建议您在法律程序中仅使用有能力的(包括法律上正确的)和清晰的表述,避免使用评价性概念。例如,不值得说员工的错误在于他没有积极地吸引客户。 “主动吸引”这句话正是具有评价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