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司法度过了一个并不轻松的夏天。现在它又有了新的挑战——而且是特别棘手的挑战。
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瓦努阿图、斐济和萨摩亚向联合国秘书长和缔约国大会修正案工作组联合提交了修改《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提案。这三个太平洋岛国呼吁国际社会在国际上被禁止的暴行中增加一项新罪行——“生态灭绝”罪。
环境破坏是否应该、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应该纳入国际刑法的管辖范围,这一争论几乎与该学科本身一样古老。生态灭绝修正案提案可以理解为一场涉及社会活动家、学术专家、国家立法者和国际政策制定者的漫长争论的初步结果。
经过多年不懈的倡导和不断的讨论,生态灭绝问题的关键时刻已经到来。各国是否准备好将国际刑法的保护范围扩大到环境问题,还是一劳永逸地扼杀这一想法?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仅关系到生态灭绝的命运。它关系到《罗马规约》的可改革性,并最终关系 伊朗 WhatsApp 号码 到自由国际刑事司法在日益不自由的地缘政治格局中的地位。
Ecocide & Co 前情提要
“生态灭绝”一词已存在五十多年。它起源于越南战争期间由科学家发起的一场禁止美军使用除草剂的运动(代号“牧场之手行动”),如今已成为谴责各种形式的环境暴力和破坏的统称。
迄今为止,国际刑事司法很少考虑自然环境。这与其说是偶然的疏忽,不如说是一种政治选择。例如,在后来成为《罗马规约》的准备过程中,国际法委员会曾考虑在 1991 年版的《危害人类和平及安全治罪法草案》中单独增加一项“故意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罪行。该提议未能获得足够的政治支持,《罗马规约》仅在第 8(2)(b)(iv) 条关于环境战争罪的背景下明确考虑了自然环境。
2010 年,已故苏格兰律师波莉·希金斯 (Polly Higgins) 发起了一场新的活动,以抗议国际刑事司法几乎只关注人类的问题。她重新利用生态灭绝的标签,向各国和广大公众请愿,要求修改《罗马规约》,增加“第五项”罪行,禁止环境暴行。虽然希金斯对生态灭绝的定义在法律上是荒谬的(例如,她坚持需要严格责任罪,这显然与《罗马规约》不相容),但她的倡导催生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活动网络——停止生态灭绝运动。
尽管希金斯本人于 2019 年因癌症不幸去世,但她留下的遗产却永垂不朽。希金斯去世仅几个月后,瓦努阿图在 ASP 第 18届会议的一般性辩论中首次提出了将生态灭绝定为犯罪的可能性。ASP 是《罗马规约》缔约方讨论国际刑事司法所有问题的年度论坛。当时,这项提议对大多数政策制定者来说是一种新颖而激进的干预措施。